时间:2013-05-31 11:21
2012年11月,由我院参与协办的“第四届世界华人经济论坛”在澳大利亚墨尔本举行。由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带队,曾真,阮萌,程传海,余晖等研究人员参加了会议。郭院长在会上以“中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及制造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为题发表演讲,对中国经济30年高速增长的成因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解析,对中国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动力进行了介绍,还就中国制造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做了具体分析。
论坛由亚洲战略与领导研究院主办,主题为“中国-澳大利亚-东盟伙伴关系:未来机会无限”。马来西亚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总督切尔诺夫,州长泰德•拜鲁出席会议并致辞,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商领袖及智库代表约200人参加了会议,并就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伙伴关系,全球企业竞争力及企业公民,农业、教育、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会议期间,院代表团同墨尔本大学联结亚洲中心总裁西德尼•玛雅先生、总经理珍妮•玛格丽格进行了座谈。双方就各自机构的服务领域进行了介绍,并对今后开展合作的可能性进行了初步沟通。
会后,考察团对悉尼、墨尔本、布里斯班等城市进行了深入考察。各位成员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对当地社会发展的经验进行了总结梳理,以期对我院同事今后进行相关研究提供一定参考。
一.澳大利亚商业发展特点
澳大利亚作为一地广人稀的发达国家,其零售商业的变革和演化,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大体一致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其商业街区建设、零售业态发展、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从短短七天的行程并结合查阅的一些资料,对澳大利亚零售商业的发展有一些基本的印象和认识。
1. 城市市级商业区呈单中心布局,大型购物中心广泛分布,商业区设计人性化
这一行程,我们一共走访了四个城市:布里斯班、黄金海岸、悉尼和墨尔本。这些城市的共同特点是:城市人口密度低,除了市中心矗立高楼外,其他都以三、五层以下的低层建筑为主。与城市规划布局特点相应,澳大利亚城市的市级商业区呈单中心布局,这不同于我国深圳、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多个市级商业区并存的布局,主要是由于人口规模和人口密度差异所至。市级商业区聚集着业种业态丰富的零售店铺和餐饮门店,除各大国际品牌专卖店云集,通常也是Myer、David Jones等澳大利亚大型百货商场的首选地。市级商业区所在的市中心也是城市的CBD,因而除了各类商业设施网点,也是写字楼、金融网点等各类服务网点密集布局的地方,是城市最繁华的区域。
对于远离市中心的人们来说,消费购物也很方便,因为澳大利亚的购物中心发展得很充分,各类城区型和郊区型大型购物中心广泛而合理地分布,是人们消费购物的重要场所。
所到之处,感触颇深的是商业区建设非常人性化。商业街区通常设有半露天的敞开式的餐饮休闲区域,这些区域都设置在最好的位置,如:在悉尼沿着迷人的Darling Harbor布局了一圈酒吧、餐馆,一到夜间热闹非凡;黄金海岸则是沿着美丽的海岸线设置了酒吧街;布里斯班的CITY则在其商业街区的中心地段设置了餐饮休闲区。让人感到规划者用心良苦,把城市最美最好的地方留给了大众,同时,半露天的设计又能让人充分享受澳大利亚明媚的阳光。商业区设计的人性化也体现在很多细节,如:人行道通常设有靠背椅,方便行人休息;步行街沿街底层建筑设计的类似广东骑楼,有伸出来的平台,让往来行人免受日晒雨淋之苦;商业街区的公共厕所厕纸、洗手液、烘干器等一应俱全。
2. 业态各异的本土连锁零售企业主导市场
由于澳大利亚人口稀少和本土零售企业快速的发展,澳大利亚并不受国际大型零售商的青睐,因此,除了7•11便利店外,国际连锁零售店铺在澳大利亚难觅踪影,零售市场由本土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唱主角。过去的几十年,澳大利亚出现了一批业态各异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其中最大的两家企业是柯斯•梅耶(Coles Myer)集团和伍尔沃斯(Woolworths)公司,Coles Myer拥有Coles食品超市和Myer百货等主要业态,Woolworths拥有Woolworths食品超市、Woolworths便利店和Big W大型综合超市等主要业态,这两大巨头占据了澳大利亚零售市场的主要份额。这两家公司旗下不同业态店铺定位明确、差异化明显,形成了良好的分工互补格局。我们在墨尔本一家购物中心看到,Woolworths和Big W两家超市面对面而设,不仅没有形成直接竞争,而且由于定位差异而满足了不同的消费需求,做大了整个公司的销售额。此外,以经营高档百货为主的David Jones在澳大利亚发展得也相当不错。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除这些直接开设连锁门店的零售商外,澳大利亚的西田(Westfield)集团则是全球最大的商业地产商,专注于购物中心的开发、建造和运营。截至2011 年底,西田集团已经在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英国等地投资开发了104 座购物中心,总经营面积超过960 万平米,其中,在澳大利亚有44座购物中心,总经营面积350万平米,不仅完善了澳大利亚城市的商业布局,也促进了零售业的发展。
3. 创新经营模式与策略,增强竞争力
面对激烈的竞争,澳大利来零售企业通过对市场形势进行不间断的分析研究,不断创新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销售策略,使公司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加油站与便利店销售相结合,是澳大利亚常见而又独特的经营模式,是零售业经营模式的成功创新。最早是Woolworths公司挺进加油站服务业,凡在该公司旗下商店购买商品超过一定金额,顾客便可凭单获得折扣加油服务,这种捆绑式的加油站便利店业务使公司的销售额大幅增长。之后,Coles Myer公司也购买壳牌公司的584家加油站,并开设自己的便利店,加油站及其便利店使用柯斯•梅耶公司和壳牌的标志,Coles Myer公司的顾客也获得折扣加油服务和便利。这种“多赢”的营销策略使这两个公司受益匪浅。此外,澳大利亚的零售企业还在一些服务上不断创新,我们留意到在Woolworths超市不仅有常见的收银台,而且还提供了自助结帐系统,顾客可以在自助结帐机前将采购的东西自行扫描计价后用卡结算支付即可,这既节省了商场的人工又节省了顾客排队的时间。
二.澳大利亚公共服务
澳大利亚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管理体制,财政上实行典型的分税、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并通过较为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尽可能使公民享受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澳大利亚是高税收国家,联邦政府税务局负责税收管理。地方政府是由各州依法设立,财权很小。税收分联邦税、州税两种。联邦税收包括: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约占联邦收入的 75%)、员工福利税、商品服务税(GST)、预提税、退休基金保证金、关税、消费税等。州税主要有:财产税、工薪税、土地税、印花税以及博彩税等。州政府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联邦转移支付(占 40-60%)和州税。澳大利亚各级政府间事权划分非常明确,而支出主要依据明确的事权划分承担。涉及全国的事务由联邦负责,主要有:国防、外交、宏观经济管理、全国性的税收、州际基础设施、电讯、移民、金融、社会保险,以及对州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出和社会福利等专项转移支出,后两者支出约占联邦级支出的三分之二。联邦政府负担了全国大部分公共教育经费,目的是保证各级政府在公共教育方面的服务能达到同一水平。涉及州内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由州一级政府提供,州级政府主要提供教育、警察、卫生、医疗保健、交通和州内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地方政府只负责一些非常本地化的事务,主要提供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环境服务、城市计划、建设和基础设施维护等支出。
作为一个高收入、高税收和高福利的国家,澳大利亚各级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内容从基本的教育、养老、医疗卫生、司法和危机管理,到社区服务和住房等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实行社会福利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1910年已经开始建立,澳也是世界上社会福利最好的国家之一。目前,一个相当完善的社会福利网已覆盖全国各地,社会福利种类多而齐全,公民从出生到死亡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贴。如家庭津贴、青年津贴、失业救济金、生育津贴、免疫津贴、家长补助、子女补助、托儿津贴、住房补助、残疾儿童津贴、护理人补助、土著青年助学金、偏远地区儿童补助、健康护理卡、老年津贴、鳏寡津贴、残疾人津贴、老年优惠卡、老年健康卡、电话补助、退伍军人津贴、孤儿养育津贴、领津贴者的教育补助,等等。
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险不是对所有人口的全覆盖,而是主要考虑没有能力养老的居民。居民个人财产如果超过70万澳元,政府不负责为其提供养老方面的支出,即便是年龄高也不能领退休金。
2.健全的教育体系
澳大利亚实行以世俗教育、义务教育和免费制为基本特点的全民义务教育制度。澳政府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包括小学和中学)及高等教育提供资金。私人、民间组织也可以投资教育,但仍以公立学校为主体。澳大利亚中小学教育几乎都由政府负担,大学教育收费和津贴的数量考虑家庭的经济状况。政府的补贴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本科,既补贴到学校,又补贴到个人。政府按在校大学生的数量给学校拨款,学生交部分费用,对交不起学费的,政府给予补贴。其中高等教育30%是公费,70%虽然由个人支付,但个人支付中的97%仍是政府采取各种途径负担的。
3.公共卫生体系
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免费及公私并存的混合型卫生体系,由三级组成:第一级是初级卫生保健,包括社区卫生、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第二级是全科医生和各类诊所;第三级是医院。财政支持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个人等。联邦政府职责是资金提供者,即提供医疗服务、审批药品、开办老年健康和护理之家,并制定政策,引导私人医疗保险,而且与州政府合作承担公立医院、社区医疗和公共卫生的资金。州政府负责公共卫生、公立医院、精神卫生、社区医疗、妇女儿童健康等,是资金和医疗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公立医院处于主导地位,财政来源的70%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30%由个体、私人医疗保险和国家补偿保险组成。从澳大利亚的卫生服务体系看,公立和私立医疗卫生机构都提供相似层次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即使是私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同时存在营利和非营利两种模式。综合性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属于州/特区,提供大部分公共卫生服务;绝大多数全科医生是以私人独立执业、小诊所开业的方式进行,也可提供少数公共卫生服务如计划免疫。澳大利亚初级卫生保健服务费用均由政府支付,每个公民均持有医疗证,看病约诊,住院微机排序,等待时间取决于病种,而私立医疗单位投保看病则较为便捷。
三.澳洲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制及借鉴
(一)澳洲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体制
1、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日常管理
澳大利亚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通过非营利组织履行职能;第二,给予非营利组织较大的自主权;第三,非营利组织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完善;第四,非营利组织内外监督机制健全;第五,行业协会类非营利组织作用突出。
2、非营利组织税务管理
澳大利亚税务局设立的非营利组织中心将非营利组织主要分为三种:慈善组织、减税免税捐赠接收机构(以下简称“DGR”)和其他非营利组织。
(1)注册:非营利组织需要在澳大利亚税务局进行注册,获得商业代码以及税务档案编号,这样才能履行其纳税义务并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待遇。
(2)备案: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的注册登记和慈善组织以及DGR进行的备案是两种独立的工作程序。慈善组织必须在澳大利亚税务局进行备案之后,才能享受税收优惠待遇。作为DGR需要进行特殊的备案。
(3)捐赠和出资申请减税免税,非营利组织由于捐赠和出资申请减税免税的,都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
(4)税务监督:澳大利亚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服务确保非营利组织遵守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向非营利组织代表征求意见,在澳大利亚商业登记处的网站上公布备案组织的详细情况。这也意味着捐赠者能够查阅某个组织的税务情况。
(5)纳税服务:澳大利亚税务局设有专门的非营利组织服务部门,并通过书籍、网络和电话专线为非营利组织提供纳税服务。
(6)相关税法规定:澳大利亚税务署近年来发布了大量非营利组织的税收政策,并建立了一个包括立法、案例、政策措施及指南理论的综合性网站。
3、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建设
(1)现有立法的基本情况
澳大利亚三级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创建和管理都有相关的立法规定,但是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规制非营利组织,整体上是宏观的管理。对慈善和公益的法律解析尚不够详细。
(2)非营利设立法律制度
社团法人、慈善组织和担保有限公司的设立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都遵循严格的程序。
(3)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法律问题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特征:法律规定社团法人禁止向会员分红,禁止会员对社团财产拥有自由处分权,将社团工作人员的收入限制到最大可能,但对工作人员的工资的说明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慈善信托组织禁止分红,不得寻求报酬,授权的报酬必须经过法院审查;受托人公司的费用和相关事务都受到法律限制并接受法院和首席检查官监督。
非营利组织解散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澳大利亚有很多规制社团解散后的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详细;担保有限公司和慈善信托(不可永久存续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力求近似原则。
非营利组织的活动:非营利组织的日常活动和政治活动,社团活动必须合法,在实践中禁止把经济活动作为主要活动目的;慈善信托有着严格的公益活动要求,只有公益活动才被允许;非营利组织要从事政治和选举事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筹措及监管
(1)资金筹措:澳大利亚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一多半来自政府资助。对于资金的投向,澳大利亚的做法是采取政府公开招标的方式,政府公布招标的项目以及资助的原则和标准(例如对老年护理机构,规定住院人数及护理标准),相关组织都可以来竞标。同行业的机构也可以联合起来参与竞标,以扩大自己的竞争力。一些大的组织在中标后也可以分包给较小的组织。无论官办机构还是民办机构,平等竞争,择优资助。此外,获取经费的渠道通常还有:收缴会员会费;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为企业开展项目评估;召开学术会议或举办展览获得赞助,接收社会的捐赠和资助等。 (2)对非营利组织进行审计
通常分两种情况:一是根据会员的举报或投诉,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专项审计;二是随机进行的抽查审计。审计形式分两种:一种是财政审计,类似于我们目前的财务审计;另一种是运作审计,主要审核非营利组织执行其章程的情况。
每个非营利组织都聘有自身的独立审计员,负责自身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并处理相关的税收问题。为了保证非营利组织内部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联邦政府通常还会请第三者对其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二)对我国发展非营利组织的启示和建议
1、营造一个适宜的法律法规环境
澳洲经验表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促进社会组织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有效管理社会组织的有力措施。当前最为迫切的是,要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已颁布的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2、给予社会组织财政支持
澳洲对社会组织采取了“放水养鱼”的办法,一方面,给予社会组织必要的财政资助和税收减免,另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在享受这些条件的同时,向社会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发育比较晚,资金来源匮乏,运作成本很高。为使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建议进行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及财政拨款方式改革的尝试,将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委托社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严格的审查,与选定的社会组织直接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将财政款项拨给社会组织。通过这一尝试,探索培育社会组织、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方式。此外,积极向国家倡导进一步研究社会组织的税收减免政策。
3、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
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管多样化和程序规范化,对非营利组织健康快速地发展有重要意义。
(1)现阶段需要继续优化管理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理分工。一方面,登记管理部门首先要把好准入关,严格审定非营利组织的章程和宗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年检、审计、财务、社会捐赠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严格审定非营利组织的营利使用。另一方面,业务主管部门则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强化预先审查,严格审定业务资质,确保非营利组织有能力开展活动;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引导非营利组织在政策制定和相互协调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良好的互动;建立健全业务评估管理制度,促进业务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加强与登记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管理机制。
(2)非营利组织要形成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要强化章程约束机制,非营利组织的一切活动都要以章程为依据;要建立行为准则约束机制,维护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信誉和地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对内部财务收支、社会捐赠、服务收费使用等进行监督;强化自我评估意识和机制,建立详细的工作考核评估机制,树立社会形象,赢得社会信任和支持。
(3)要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借鉴国际经验,培育一批专业评估机构,对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进行评估,政府按照评估的结果,确定资助对象和标准;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规范非营利组织的行为;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允许和鼓励公民、特别是捐赠人对非营利组织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情况和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进行监督。
4、大力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
从考察的情况看,公益性组织占了社会组织的很大比例,其它发达国家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也是这样,这是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可以交给社会组织去实施,而广大社会组织也有这个积极性,社会也有需求。因此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时机很好,应当成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重点。在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过程中,政府相关的政策导向值得借鉴。凡公益性项目,个人举办的积极性应当充分考虑,只要个人可办的,就鼓励依法举办。这样做不仅能减轻政府的负担,而且能体现以民为本的执政思想。应当投入足够的力量,研究公益性社会组织如何发挥社会作用的问题,积极和有关部门配合,探索各种有效的运行机制,包括税收、财政支持、项目投招标、集募资金和评估制度等,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公益性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的整体水平,使公益性社会组织真正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
四、学术交流考察活动的收获与感想
近几年,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舞台的作用与话语权在不断加强。我院地处改革前沿,其国际化程度也在日益提高。但是,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与矛盾也日益突出,亟待有适合中国发展的解决方案。我院作为给决策者提供参考建议的智库机构,年轻的研究者只有不断学习,拓宽视野,才能以国际的视觉来分析问题,借鉴国际经验为我所用,才能提供高质量和高水准的研究与分析报告。
继2010年我院实行对年轻研究人员学术培训这一举措以来,先后有近20名研究人员参与了这一活动。通过参加国际会议、学术访问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随着我院参与国际活动的逐渐增多,这必将扩大我院国际合作的网络,开阔研究人员的视野,增加了信息交流。通过沟通交流可以加强相互间的理解,获得国外学者在研究中国时的见解和所发现的问题,并可为我们在今后的研究中发挥借鉴作用。
通过这样的活动和实地考察,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研究人员在提高自身国际化水平的同时,也让更多的国际机构了解在中国的南部有一家优秀的智库,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这对提升我院的知名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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