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面对复杂多变和更加不确定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打造最优的营商环境是持续吸引全球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集聚的关键所在。2023年岁末,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横琴试点放宽准入,再到《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横琴放宽准入20条》),横琴正以务实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破除隐形壁垒,打破过去政策“大门开、小门不开”的困境,更好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服务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一、横琴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自成立以来,横琴新区不断推动高质量改革,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琴澳一体化营商环境成效显著。
(一)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合作区大力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在琴澳间畅通高效流动,截至12月20日,横琴跨境通关人次1.6千万人次,跨境通关车次超185万辆次,分别同比增长约102%和61%。
(二)企业主体加速集聚。合作区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文旅会展、现代金融等四新产业推出一系列产业政策,截至2023年11月末,合作区“四新”产业实有企业已达16418户,同比增长10.2%;澳资企业达5880户,较2022年底增长9.98%;2023前三季度合作区澳资产业增加值14.67亿元,增长148.5%。
(三)政务服务便捷高效。合作区已推出一批优化流程、缩短时间、节省成本的“微创新”“小改革”,例如:率先创新行政综合执法;率先启动社会投资类工程管理创新试点和供电新模式;依托V-Tax远程可视自助办税平台,横琴实现全国税务直办“零跑动”,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横琴法院试行的“立案登记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广;先进的“物业城市”治理新模式,在全国37个城市和地区广泛学习;“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经验获住建部部长推广等。
二、从规划到执行,横琴破除隐形壁垒接连出招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竞争力,营商环境作为制度软环境,旨在降低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体制性成本,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和退出等企业生命周期全过程和各个领域,覆盖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如市场准入条件、政府办事流程、监管规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横琴营商环境建设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政策在实施中仍存在“大门开,小门不开”的困境,2023年岁末接连在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加快破除市场隐性壁垒上发力,从宏观规划层加大授权力度,到微观执行层放宽市场准入,为琴澳一体化发展注入新动能。主要包括:
(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立足规划及授权层面:明确支持横琴合作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探索,规划文件第二十七条加大赋权力度中提出,“支持合作区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经济管理、营商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第二批23项省级行政职权即将调整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
(二)《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立足先行先试,在横琴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层面:不仅提出“制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还要发挥澳门作为开放平台与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横琴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在规则对接、产业合作、人员往来等方面先行先试。
(三)《横琴放宽准入20条》立足微观操作层面:从琴澳一体化发展的视角出发,聚焦市场主体进入意愿强烈、具备放宽准入条件的六大领域大幅放宽市场准入门槛,包括现代金融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科技创新领域、医疗健康领域、专业服务领域和其他领域,助力构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市场准入体系和市场环境。
三、《横琴放宽准入20条》务实推动“大门打开、小门也要开”
《横琴放宽准入20条》紧紧围绕琴澳一体化发展,从行业准入、制度壁垒、产业协同、民生融合等关键点着手,量身定制了含金量高、针对性强、涉及领域宽的“6+20”条措施,将为横琴创造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为琴澳一体化发展汇聚更多国际优质资源,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其中提出了诸多首创性、引领性的改革措施:
亮点一:放宽现代金融领域市场准入
横琴其作为目前国内唯一允许双币流通的区域,自由使用人民币的同时,也允许通过澳门元进行小额支付,立足此优势横琴推出了一系列独创性金融政策。一方面,推动琴澳两地经济的融合与交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例如“允许澳门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在合作区特定区域布设,支持使用澳门元缴费支付”;另一方面,推动与葡语系及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开展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例如“支持合作区牵头建立与境内外主流证券交易机构合作交流机制”“支持合作区吸引和集聚各类绿色金融服务机构,推动绿色金融标准和规则中外兼容”等。
亮点二:放宽数据通信领域市场准入
横琴将打造“国际互联网开放特区”,不同于上海临港新片区和海南自贸港开通的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横琴提出“营造趋同澳门的国际互联网开放环境”,将迎来前所未有的互联网开放程度。横琴对内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与广州、深圳、香港在区位、产业上密不可分;对外横琴连接一带一路、东南亚等国际市场,营造趋同澳门的国际互联网开放环境,有利于探索数据元宇宙“出海”、数字贸易创新和国际合作;同时也将为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探索经验,“探索制定数据跨境流动相关规则标准,加快实现科研、医疗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探索跨境数据服务交易、监管规则标准制定等”。
亮点三:创新“一半在澳门、一半在合作区”模式,汇聚境内外高端创新要素
利用琴澳一体化开放融合的体制优势,精准吸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技术、科技型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入驻合作区。例如,创新实施“居住在澳门特区、工作在合作区”“科研在澳门特区、转化在合作区”等模式;提出“设立粤澳横琴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推动境内外先进创新成果直接在合作区应用转化,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先进技术在相关领域直接应用”;“支持重点行业企业联合成立在澳门注册、在合作区运营的国际绿色能源认证中心”等。
亮点四: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准入限制
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持股比例、行业准入等限制,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大湾区一体化市场。例如,在文化旅游领域“允许注册在合作区符合条件的港澳合资或独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业务(台湾地区除外)”“支持将举办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合作区”;在创新医药健康领域,“鼓励在合作区设立港澳独资、合资医疗机构”;在专业服务业领域,“允许港澳验楼服务、物业服务等公司在合作区便利化运营”等。
亮点五:放宽跨境科研物资及资金管理
聚焦科研物资入境、科研经费跨境管理的拨付、预算控制等关切问题,提出务实、首创性举措。一是便利科研物资入境管理,例如,“建立合作区科研试点单位研发用物品‘白名单’,对合作区科研设备、样品、试剂、耗材等物资入境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二是优化跨境资金流动监管,例如,允许“经常项目科研资金可便利拨付至澳门牵头科研单位”;探索“‘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科研经费(含省级和市级科研资金)采取总项目预算控制”等。
“分线管理”在即,横琴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一线放开、二线管理”政策的落地,带来人员、货物、资金等要素跨境便捷流动的相关问题,对优化营商环境带来更大的挑战,横琴合作区与澳门特区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坚持问题导向,立足琴澳各业态所处不同发展阶段、行业特点,提出更加务实的、个性化的改革措施,让政策更精准、企业获得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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